中共會讓徐偉、靳海科保外就醫嗎?(作者:楊莉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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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總統訪華在即,今年年初才獲得自由的原新青年學會成員楊子立和張宏海發表了一封公開信,請求奧巴馬總統關註仍在獄中的原新青年學會成員徐偉和靳海科。由於徐偉和靳海科均患有重病,在監獄中得不到有效治療,他們呼籲奧巴馬總統能敦促中國政府讓徐偉和靳海科保外就醫,從而得以從肉體和精神的雙重痛苦中解脫出來。

 

新青年學會案是一樁徹頭徹尾的冤案。四青年莫名其妙就被判8-10年的有期徒刑,面對被告上訴、主要證人翻供等一系列問題,當局依然將錯就錯,硬是不做任何改判。徐偉和靳海科二人如今身患重病,憑監獄的醫療條件無法治愈。中共當局即使不考慮改正荒唐的判決,也應該從人道的角度,準予兩人保外就醫。

 

遺憾的是,我們看到的結果——雖然還不是最後結果——剛好相反。楊子立和張宏海的公開信發表不久,就有西方媒體報道說,楊子立可能會因為這封信被再次投入監獄。當局對楊子立和張宏海的呼籲尚不能容忍,徐偉和靳海科的保外就醫看來更是沒有任何指望了。

現代國家的刑罰,即使再嚴酷,也有其人道的考量。作為一種監外執行方式,保外就醫就是刑罰的人道主義因素的具體體現。中共頒發的《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的引言裏也指出,保外就醫“體現了社會主義人道主義精神。”然而在具體操作中,中共的“社會主義人道主義”總是向自己的社會基礎傾斜,真正能順利獲得保外就醫的往往是那些貪官汙吏,而極少是系獄的異議人士。其中的道理,應該不難理解。貪官再貪也是這個政權的手足,而異議人士在中共眼裏則是罪不可赦的敵對力量。

近幾年的案例中,較早點兒的異議人士如力虹、郭飛雄和晚近系獄的胡佳、範燕瓊等都因種種疾病申請過保外就醫,但當局以種種借口一律斷然拒絕。而煙草巨貪褚時健,入獄沒多久就以糖尿病為由獲得了保外就醫,且利用此機會“二次創業”,早已在經濟上東山再起,成為當地赫赫有名的“水果大王”。

廣東當局回復郭飛雄家人的保外就醫申請時說:郭飛雄的情況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和《監獄法》第二十五條的條件,因此不予批準。不知道廣東當局為什麽只提《刑事訴訟法》和《監獄法》,而不提更為直接的《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事實上,《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才是處理保外就醫問題的更直接規約。

《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第四條規定:“對累犯、慣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醫,從嚴控制……”,原來,這才是當局屢屢拒絕被囚異議人士保外就醫申請的真正原因。《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頒布於1990年底,當時的“反革命犯”就是現在的“危害國家安全”、“顛覆(含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政治罪犯。《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自頒布近二十年來沒有修訂版出爐,顯然其中的條款依然有效。

當然,異議人士獲準保外就醫並不是沒有可能。事實上,魏京生、王丹等不少異議人士都是以保外就醫的名義獲得自由的。但是這類案例中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國際壓力——特別是來自美國的壓力。由此而論,徐偉和靳海科這次能否像楊子立和張宏海所希望的那樣獲準保外就醫,奧巴馬總統能對中共當局施以多大的壓力是問題的關鍵。

奧巴馬總統中國之行擔子不輕。美國政府此時最關心的也許是雙邊貿易、經濟合作,但海內外關心中國政治前途的人們確希望他能在促進中國人權問題方面有所作為。作為任期內就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為數不多的美國總統之一,奧巴馬先生確實應該拿出直面獨裁政權的道德勇氣,像裏根總統直言“請拆除這堵墻”那樣,正告胡錦濤“請釋放徐偉、靳海科!”惟其如此,兩位飽受病患折磨的無辜青年才有獲得自由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