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权组织的估计,中国是世界上每年处死囚犯人数最多的国家。但中国政府一直把死刑人数作为国家机密,因此外界无法获知中国每年执行死刑的准确数字。中国总共有68项罪名可判处死刑,包括经济犯罪和非暴力犯罪在内,因此中国的法官们无疑掌握了数千罪犯的生杀大权。此外,中国尚缺乏规范的检控程序和独立的司法体系,再加上官员贪腐成风,在这种情况下,新鬼含冤旧鬼哭早已不是新闻了。
1949 年中共执政后的三十年间,中国没有制定任何明确的法律条文来规约死刑,间歇性的大规模屠杀发生过多次。五十年代初期,屠杀对象主要是那些共产党认为可能威胁他们政权的阶级,包括国民党军人、地主以及所谓的资产阶级。仅在1950年,就有两百万人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处死。
整个毛泽东时代,政治运动往往意味着死刑人数的飙升。文革期间,仅在 1971年的一次运动中,遇害者竟多达十万余。刚夺取政权的毛泽东认为一部分人是根本无法改造的,地方政府经常为了要完成上级规定的指标而大量杀人。虽然毛死后死刑数量略有减少,然而这种政治运动和屠杀模式仍贯穿了整个改革开放时代。1983年为遏制犯罪率上升,邓小平发动“严打”,一年内就有两万四千余人被处死刑。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前,执行死刑的过程几乎都是公开的,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在行刑前,犯人脖子上挂着写有姓名和罪名的牌子——名字上还被打了巨大的红叉,然后拉到当地体育场馆或公园里示众,继而被拉到另一个户外场所,在众目睽睽之下执行枪决。此类公开执行死刑的消息直到2006年还时有见报,但大部分地区已逐渐停止了这种做法。中国政府近年来大力提倡注射死刑,名曰较为“人道“,实则是便于更好地摘取死囚器官用于器官移植。虽然在众多人权机构的呼吁下,中国已制订法律,明文规定死刑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政府一直拒绝公开死刑人数。这使这项法律仍不过是一纸空文。目前,中国政府仍未将相关司法程序规范化,并且也没有任何废除死刑的意向。
器官摘取
和死刑紧密相关的另一个人权问题就是中国摘取死囚器官的行为。中国每年的器官移植数量仅次于美国。2006年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公开承认,中国用于移植的器官绝大部分都来自死囚犯。虽然中国政府一再声称摘取死囚的器官必须事先获得囚犯本人或其家人的同意,但各界一致认为,随时遭到暴力威吓的死囚犯根本无法对器官摘取说不。以中国司法界今日之腐败程度,及贩卖器官所能带来的巨额利润,任何由囚犯或其家人签署的同意书充其量不过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器官摘取在中国的监狱中一直盛行不衰,将中共对犯人们的盘剥从生前延续到身后。
近年来中国政府在全国极力推广注射死刑,并声称这种做法更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但包括劳改基金会在内的多个人权组织认为:注射死刑得以推广,实际上是因为该技术在执行中需要医生协助,并且能够确保死囚尸体完整。显而易见,这两个因素都使器官摘取变得更方便。劳改基金会曾在某些省内拍摄到注射死刑车队,它们穿梭往来于各个监狱,唯一的使命就是执行死刑并摘取死囚器官。
中国历来没有器官捐献的传统,中国人往往崇尚 “全尸”、“入土为安”,因此鲜有人愿意在死后捐出器官,中国政府所谓的“(摘取器官)获得囚犯本人同意”之说荒诞不经。贩卖器官的利润相当可观,大多数摘取的器官都以高价卖给特权阶层或有钱的外国人,而不是亟需接受移植手术的一般民众。中国政府对来自各国政府、人权组织和医学界的抗议一直置若罔闻,摘取死囚器官的行径依然毫无收敛。
尸体展
中国器官移植政策衍生出的一个行业是将死囚尸体贩卖给干尸工厂,进行特殊的塑化处理后,做成展品,在全世界巡回展出。
由美国Premier展览公司举办的、主题分别为“解密人体”和“躯体展”的展览,展出了几十具经过特殊处理、造型十分艺术化、摆成各种姿势的中国干尸。 Premier 的负责人对这些尸体的来源无法作出清楚的解释。纽约州司法厅长Andrew Cuomo下令彻查,Premier最终于2008年五月承认,这些干尸中有一部分是公安部从中国各地的监狱里收集来的,Premier无法单方面证实它们不是被处死的囚犯。
劳改基金会在经过仔细调查分析后得出结论:Premier用于展出的干尸中,至少有一部分是中国死囚犯的尸体。2008年二月ABC播出的特别节目“20/20”中,记者追查到一位参与过这类交易的人,并且得到数张尸体运送到加工厂,在门口拍下的照片,可看到全裸的尸体身上有伤、满身血污。
不论这些尸体是否来自死囚犯,可以肯定的是死者家属并没有同意将尸体用于这一类展出。在劳改基金会和媒体的密切关注下,美国联邦及数州政府欲采取措施,禁止这种展览。美国国会、加利福尼亚州、佛罗里达州、夏威夷州、明尼苏达州、纽约州、宾夕法尼亚州以及华盛顿州均已开始尝试立法,禁止此类交易。
